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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不用担心因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

2012-08-09 15:13:38

2011年资助资金近千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有保障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教育

2011年资助资金近千亿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有保障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有保障。

一、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学生及家长不用担心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工作方针,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作为教育领域的十个重大教育项目之一,写入了《教育规划纲要》。两年来,为贯彻落实纲要精神,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密集出台新政策新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新政策不断出台

一是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二是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年惠及约2600万在校生; 三是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2010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意见》,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四是出台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联合出台《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范围。

(二)资助范围不断扩大

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201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印发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覆盖范围的通知》,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制定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将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

(三)资助标准不断提高

一是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从2009年的5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每人每年,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二是提高了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

至此,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各个阶段可以归纳为: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 “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在各级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资助金额近千亿

2011年,全国累计资助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873.9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8%;全年资助金额98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94%。其中:

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金额突破500亿元。2011年,共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4170.14万人次,资助金额首次达500.64亿元,比上年增加92.74亿元,增长22.74%。其中:

奖学金奖励738.56万人次,金额110.2亿元,比上年增加1.52亿元,增幅1.4%;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49993名学生,金额约4亿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66.09万名学生,金额33.05亿元。

助学金资助665.25万人次,资助金额152.13亿元,比上年增加27.75亿元,增幅22.31%;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456万人,金额131.04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242.53万人,发放金额136.46亿元,比上年增加22.89亿元,增幅20.15%;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人数169.67万人,占当年发放贷款人数的69.96%;发放金额97.03亿元,占当年发放贷款金额的71.11%,比上年增加25.33亿元,增长35.33%。

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6.09万人,金额7.85亿元,比上年增加3.25亿元,增幅70.65%。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与贷款代偿3.64万人,金额3.41亿元,比上年增加0.26亿元,增幅8.25%。

全国7.46万学生享受免费师范生教育,免学费和补助金额5.62亿元,比上年增加0.34亿元,增幅6.44%。

特殊困难补助207.45万人次,发放金额6.07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增幅9.96%。

伙食补贴1731.89万人次,发放金额31.42亿元,比上年增加14.59亿元,增幅86.69%。

勤工助学271.92万人次,发放金额17.07亿元,比上年增加1.53亿元,增幅9.85%。

学费减免33.47万人,减免金额18.12亿元,比上年增加14.53亿元,增长4.04倍(部分高校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对全部研究生收取费用,对其中优秀的研究生实行学费减免)。

校内无息借款6.78万人,借款金额2.94亿元,比上年减少0.05亿元。

其他项目资助255.1万人次,资助金额9.35亿元,比上年增加5.58亿元,增长1.48倍。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金额约223亿元。2011年,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348.8万人次,资助金额223.16亿元,比上年下降18.5%。其中: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906万人,资助金额135.9亿元。

中职学校免学费学生395万人,免学费金额79亿元。

各级地方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设立的各类资助项目资助学生47.8万人次,资助金额8.26亿元。

普通高中资助金额翻一倍。2011年,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809.2万人次,资助金额108.69亿元,比上年增加72.69 亿元,增长1.02倍。其中: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首次全年实施,共资助学生480万人,金额72亿元。

地方政府设立的其他资助政策资助学生17.58万人次,金额2.97亿元。

学校利用提取事业收入资金资助学生205.76万人次,金额15.36亿元。

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资资助学生37.73万人次,金额11.58亿元。

其他资助68.12万人次,金额6.78亿元。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约154亿元。2011年,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共资助1545.7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额153.7亿元,比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15.74%。

此外,全年共有1.3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受助学生比例(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87%;0.91亿学生享受地方免费教科书,受助学生比例60.95%。2011年秋季学期,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40.23亿元。

二是财政投入占主导

全年国家财政资金投入691.15亿元,占资助总金额比例70.08%,比上年增加60.54亿元,增长9.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95.12亿元,占比57.17%;地方财政资金296.03亿元,占比42.83%。

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等其他资金共295.04亿元,占资助总金额比例29.92%,是学生资助资金的重要构成。

三、采取有效工作机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每当新学年开学之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格外关注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工作措施。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经过几年的探索总结,教育部基本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年将继续实施。

(一)积极做好迎新筹备,确保困难新生顺利入校

近日,教育部按惯例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具体作了四项部署,一是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继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各高校在新生报到现场一律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三是各地、各高校要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提供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四是各地、各高校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做好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的受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一是发放《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今年随高校录取通知书共发放750万份,人手一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就知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二是在全国乡村、城市社区、各类学校广泛印发张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介绍资助政策。三是通过新闻通气会、政策宣讲等形式邀请新闻媒体报导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内容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消除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

(三)抓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在入学前顺利办完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模式的重要探索,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全国共有24个省份开展(不计计划单列市),2011年共资助学生169.67万人,发放金额97.03亿元,占当年全部贷款发放金额的71.1%,成为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渠道,每当暑期,倍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关注。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前顺利办完手续,各相关部门、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从5月份起就着手准备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目前各相关省份都已启动了贷款受理工作,学生办理贷款没有问题。

(四)开通热线电话,畅通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

教育部今年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直接受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教育部热线电话自8月15日8:00至9月15日17:00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以拨打热线电话:

一是希望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的;

二是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教育部要求寄送学校资助政策介绍材料的,特别是没有寄送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三是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四是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

五是已被确定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没有按照规定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大力推进以及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使我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放心入校。